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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2019-08-14 19:56财经 来源:漳州市审计局

简介2019年6月25日,漳州市审计局局长曾妙玲受市政府委托,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了《关于2018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8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市人大批...

  2019年6月25日,漳州市审计局局长曾妙玲受市政府委托,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了《关于2018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8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力保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兜底线,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深化财税改革。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阶段性降低单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率先在全省启动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明确市区教育支出责任。

  ——加强民生保障。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年人均490元(原标准450元)、55元(原标准50元);大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赔付不设封顶线;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全市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10084套。

  ——推进脱贫攻坚。健全涉农扶贫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实施“养鸡生蛋”工程、“三千”工程,落实产业、搬迁、就业、教育、健康、生态、危房改造及无房户新建、低保兜底等扶贫措施,资助1091个贫困学生入读职业院校,13259个贫困人口获得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偿,3个贫困县、17个贫困村和2146个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摘帽。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依托大数据审计,积极构建市县审计联动机制,首次对市县两级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实现分析全覆盖。并重点审计市本级8个预算单位。

  (一)财政部门在管理本级预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完整。有2个县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和6个县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部编入本级预算。

  2.预算分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15个项目预算安排与执行缺乏有效衔接、46个项目安排不够精准、3个县部分省市专款结存在财政和主管部门未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严控支出,公用经费超预算。2个单位公用经费超预算,2018年未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2.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3个单位将专项资金20.4万元分别用于日常办公费、挂钩村文化广场建设、慰问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等支出。

  3.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采购监控设备和制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个单位未经批准自行采用邀标方式采购制服。

  (三)部门决算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收支决算不准确。2个单位决算数与会计账面数不符;2个单位将收入在往来账核算,造成收支决算、结余和负债决算不实;1个单位因提前列支物业管理费等造成年末结余减少。

  2.决算数据不完整。1个单位暂扣款、保证金收支、非税收入收缴及其他资金收支均未编入决算报表。

  3.资产负债不真实。4个单位往来账长期未清理、3个单位新增和报废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资产决算不实。

  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精准扶贫暨民生重点专项资金“最后一公里”审计

  2018年10-11月,市审计局对云霄、诏安、平和等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7年精准扶贫暨民生重点专项资金“最后一公里”情况开展审计,共抽查资金6.51亿元,抽审43个单位、19个乡镇、45个村,入户调查359户。审计中,市审计局积极推动审计问题立审立改,审计期间审计整改率达42.19%。同时,着重反映政府在实施精准脱贫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审计期间未整改的主要问题:

  1.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县部分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整合到位;2个县部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主要是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项目的补助资金未达到规定比例、部分办理小额信贷的贫困户未享受产业扶贫资金补助。

  2.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雨露计划政策执行效果不明显、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保护人员的数量少、村卫生所未实现医保定点全覆盖。

  3.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8年10月末,2个县尚未完成省下达的“一革命四行动”乡镇及农村公厕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4.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不规范。存在补助资金发放不规范;集中安置区入住率偏低,部分造福工程补助对象房屋竣工验收后至今未入住的问题。

  审计后,云霄、诏安、平和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3月末,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市审计局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我市2018年度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重点抽查资金4.03亿元,涉及233个项目、62个单位、72个乡镇、170个村,入户调查275户家庭、1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不到位。4个县未按规定编制乡村振兴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6个县未编制乡村振兴具体规划。

  2.耕地地力保护政策执行有偏差。5个县补贴款未能在规定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发放到位。截至2019年4月末, 3个县仍有部分补贴款未发放到位;1个县审核工作不到位部分资金无法拨付,至审计时仍留存在乡镇、村委会;4个县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贴;1个县部分确有耕地家庭未能享受补贴;6个县未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

  3.专项资金绩效不理想。11个县(市、区)部分建设项目工程推进缓慢、任务目标未按期完成,部分资金滞留,导致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

  4.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个别县存在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多头申报扶贫资金、违规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等问题。

  (三)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绩效审计

  2019年2-3月,市审计局对2017-2018年度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未优化。存在大量公积金以活期存储等问题。

  2.受托银行手续费率未按合同约定逐步下调。近年来我市公积金归集额、委托贷款额逐年增长,但受托银行手续费率却未按合同约定逐步下调。

  3.多支付银行手续费。部分银行2018年委托贷款出现逾期,但委托贷款手续费却未按合同约定扣减。

  4.公积金归集使用不规范。存在超标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退休后仍按月缴存公积金、本地户口解除劳动关系不满一年提取公积金等问题。

  (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情况专项审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同步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情况专项审计。重点审计预算单位预算编制环节绩效目标设置、决算环节绩效自评情况及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审核、绩效重点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存在重点评价机制不够完善、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等问题。

  2.预算单位落实绩效管理不严格。一是部分项目未制定绩效目标。2018年市本级部分项目未制定绩效目标;个别县预算单位未在预算编制环节制定绩效目标。二是部分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市本级和个别县部分项目和单位未提交2017年度绩效自评材料;个别县对年度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专项资金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

  3.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不合理。一是绩效目标未细化。市县两级预算单位普遍存在绩效目标未按支出用途、类别进行细化、量化的情况。二是部分指标设置随意。存在绩效目标值与实际完成值差距较大;绩效指标设置与项目关联性不强;投入指标设定为产出指标的问题

  4.部门绩效自评流于形式。市县两级预算单位均存在未按年初设置的目标开展绩效自评,部分指标完成情况无依据,部分项目支出数据不真实等问题。

  四、审计建议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三点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一是加强预算审核,年度预算安排应充分考虑政策变化、结转结余及与项目实际进度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二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部门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完善绩效重点评价机制和结果应用,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执行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抓住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落实的关键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政策执行监管,完善惠农补贴审核和支付制度,全面实施惠农补贴“一卡通”支付,打通“最后一公里”,促进各项政策措施早日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提高公积金归集管理水平。相关业务部门要统一管理归集资金,精简、归并银行账户,科学配置存款结构,有效提高公积金增值收益和资金运作水平。要加强业务规范及管理,严格岗位责任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

 

编辑:日尧 本文网址分享:http://www.zawww.cn/finance/2019/0814/2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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