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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单位1个人分获职工职业道德荣誉

2019-08-13 19:04新闻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简介漳州新闻网讯(邵爱霖)日前,由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举办的第十三届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评选结果揭晓,我市1个单位和个人分获标兵单位标兵个人荣誉称号。 其中,漳州市医院被授予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

  漳州新闻网讯(邵爱霖)日前,由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举办的第十三届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评选结果揭晓,我市1个单位和个人分获“标兵单位”“标兵个人”荣誉称号。

  其中,漳州市医院被授予“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南靖县公安局山城派出所李文军被授予“福建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荣誉称号。同时,漳州市医院和李文军还被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此外,焙之道食品(福建)有限公司和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岳鹏翔分别获评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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