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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息 普法不止——记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林建德

2019-09-24 16:33新闻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简介他退休后,自费参加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法律函授班,自掏腰包创办老年学校。 他30多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 他97岁高龄,依然奔波在普法助人的道路上,帮助老人维护权利安度晚年。 他就是东山县百货公司退休干部...

  他退休后,自费参加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法律函授班,自掏腰包创办老年学校。

  他30多年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

  他97岁高龄,依然奔波在普法助人的道路上,帮助老人维护权利安度晚年。

  他就是东山县百货公司退休干部,新时代运用法律助人为乐、向上向善的一面旗帜。

  出生于1922年7月的林建德,是一名中共党员。1982年退休后,运用自己懂中医的特长,开办了一所“政协老年诊所”,义务为老年人看病。然而,林建德发现,前来“就诊”的老人们“心病”多于“身病”。子女不孝、老人被弃养、遗产纠纷成为困扰老年人的最大“病根”,其最直接的“病灶”来源于老人对法律的无知。林建德领悟到,医治老年人的“心病”,普及法律知识才是一剂“良方”。1985年,林建德自费报名参加了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法律函授学习,63岁的他成为当时学校最高龄的函授生。

  1987年春,漳州市第一个基层老人协会组织——东山县公园街老人协会成立,林建德被推选为会长,由此掀开30多年普法的篇章。1995年,林建德自费在全市率先开办首家基层老年学校并担任校长。他主讲的法律法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公民道德等专题课,生动活泼、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深受学员欢迎。学校还开办“学法用法特色班”,从公、检、法、司等部门聘请专业法律人士讲授婚姻家庭、遗嘱继承、老人权益保护等特色课程。30多年来,这里先后培养了2000多名“法律明白人”,最年长的90岁。许多老年人刚开始来学校是要调解家庭纠纷的,通过学法,现在不仅解决了家庭问题,有的还热心参与邻里纠纷的调处,成为当地司法所的好帮手。

  林建德坚持用法维权,每当身边人遇到难事,他便挺身而出巧调解。退休女职工黄某的养子不予赡养、抢夺老人房屋产权,在林建德的帮助下,黄某一纸诉状将养子告上法庭。最终,法庭经审理后接受了老人解除收养关系的请求,老人收回了房屋产权,过上了安定舒心的日子。陈阿婆的丈夫病故、儿子被劳教,她一个人孤苦无依,想改嫁又害怕,在林建德的帮助下,做好财产公证等事宜,终于重组家庭。30多年来,林建德热心帮助十几对丧偶老人“续弦”,安度晚年,为老人们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林建德30多年如一日,孜孜不倦以法助人。

  2016年5月,林建德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称号;2017年,当选“2016年度感动福建十大人物”、全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并入选“CCTV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提名; 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好人榜”;2019年9月,获评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陈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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