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曾银燕 周晓彬)12月18日,平和县法院收到一份调解协议,一起发生在1年前的跨地区纠纷终于调解成功。
2018年10月17日,江苏省宿迁市的刘某与平和的胡某签订塑胶地板买卖合同,后刘某因未能交付货物而向胡某出具一张金额6万余元的欠条。但是,刘某却未按照欠条中约定的期限付款。于是,胡某来到平和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刘某支付尚欠款项、逾期违约金,以及因追偿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刘某表示其人远在上海市,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请求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平和法院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后,双方基本达成调解协议。因被告刘某表示其要照顾小孩,无法到庭签订协议,于是法院预先将做好记号的调解协议通过法院专递邮寄给被告,并约定具体时间进行微信连线,通过交通审判庭的线上调解中心对接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调解成功。在视频中,被告诚恳地向原告道歉,并取得了原告的谅解,原告也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双方当场签下调解协议。12月18日,法院收到了被告从上海寄回的调解协议,宣告这起跨地区纠纷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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