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在线讯 为加大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和“智慧房屋”应用推广,近日,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各社区街道对二维码门牌进行实地核查。10月23日上午,南诏派出所民警在康华西路开展工作时,发现一家正在装修的店铺门面未张贴二维码门牌,疑似被拆除或遮盖。民警立即进行核查,并通知该店铺业主张某到场进行核实。
经调查,张某承认此前店铺已安装二维码门牌,在对店铺进行装修时,没有意识到门牌的重要性,未做好保护工作,装修施工过程中将二维码门牌完全遮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诏派出所民警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网友疑问:
私自拆下、遮盖、损坏二维码门牌,会有处罚吗?
蜀黍:
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维码门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
极大便利
请珍惜警察蜀黍们的工作成果
不要私自损毁、遮盖、拆卸
二维码门牌!
本文网址分享:http://www.zawww.cn/news/2019/1028/4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