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报瞒报 依法拘留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章公宣)连日来,我市公安机关始终坚守在防抗疫情第一线,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目前,我市各地公安部门已查处多起妨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其中包括隐报瞒报相关情况、聚餐不听劝阻、不配合测量体温等典型案例,相关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
公安部门提醒,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配合管理,任何不服从管理的行为都将被依法严厉查处。
典型案例一:从封城疫区潜回家乡,两男子被拘,房东受罚。2月2日,两名龙海籍武汉返乡人员苏某财、苏某安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龙海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为上述两人提供出租房的房东洪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疫情期间聚餐不听劝阻,一男子违规被拘。疫情期间,湖南籍男子严某在龙海市石码镇登第村出租房内大搞聚餐,不听闻讯前来的村干部劝阻,并动手殴打村干部。2月5日,该男子被龙海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三:不配合测量体温,一男子强行闯关被拘。2月4日晚,古雷新港城居民洪某某驾驶摩托车要进入新港城第四社区地下室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直接驾驶摩托车闯入,期间,其摩托车后备箱将地下室出入口的横杆勾到,导致横杆弯曲变形。目前违法行为人洪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疫情期间,从疫区返乡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现所住村(居)委会,及时做好居家隔离,主动配合医护人员开展调查、消毒和检测等工作;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对已租住的租房,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市民群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通告规定,少出门,不聚餐,避免人员聚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违法犯罪,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点和车站等公共场所实施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等防疫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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