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方美娟)入室盗窃被发现,情急之下跳下阳台逃跑,留下电动车在现场。12月9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起诉杨某生。
7月24日14时许,杨某生骑着一辆女式电动车四处闲逛,将作案目标选定在南诏镇某城中村一住户。他爬上作案目标隔壁房子二楼,借助阳台进入作案目标的屋内,在衣柜中盗得200多元,不料被回家的屋主发现。杨某生从阳台跳下逃跑,现场留下他的电动车。7月25日凌晨,杨某生在南诏镇糖厂路口被民警抓获。
据查,从今年5月份出狱后到7月25日止,杨某生在诏安县多地实施入室盗窃13起,共盗得现金18650元及价值3392元的黄金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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