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一男子张某强分得退股金后,仍不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潇洒度日,挥金如土,最终难逃法律制裁。12月10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张某强提起公诉。
2015年9月16日诏安县桥东镇仙塘村人张某强因生意周转,向农村信用社贷款24.5万元后,未能按期还本付息。农村信用社便一纸诉状,将张某强告上诏安县人民法院。2017年8月9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强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本金24.5万元及利息,但张某强对法院生效判决不予理睬。
2018年1月,张某强退出与他人合股经营的公司,分得90万元股金。农村信用社得到该消息后,于同年2月向法院申请对张某强强制执行。但张某强并没有任何还款的想法,为防止该笔股金被法院冻结,还特意使用他人的银行卡收取股金。收到钱财的张某强日子过得好不惬意,购买汽车、出入娱乐场所等等,不多时90万元被其挥霍一空。2019年11月5日,张某强在家中被民警抓获。
小编有话
比钱财破产的更可怕的事是个人信用破产,
当一个人挥霍了信用以后,
这个人往后说的话及其任何承诺都难以令人信赖。
请维护好自己的信用。
来源:海峡导报(记者/刘龙 通讯员/吴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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