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建省诏安县某镇的村民沈某喜,原本是一名专事载客的摩托车驾驶员,经常拉客往来于福建与广东之间;并经常受雇于那些吸贩毒的瘾君子。没想到,沈某喜竟然从中品出“好赚头”,亲自下手当起了“毒掮客”,2020年3月11日,东山县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起诉至该县法院,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几经接触后,他觉得贩毒这个行当,是一种好“生意”,既不用辛苦劳作又大有赚头。于是沈某喜借助贩毒者与吸毒者已经是轻车熟路之便捷,竟然就此当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2019年10月至11月,沈某喜根据吸毒人员对毒品类型与数量的需求,从广东省饶平一个叫“阿弟”的毒贩处,先后2次购买海洛因克25克,卖给福建省东山县籍吸毒人员。2019年11月13日,当沈某喜再次携带从毒贩处购买到的海洛因、冰毒各20克,前来东山县与吸毒人员交易时,当场被福建省东山县公安局缉毒民警抓获。被抓获后,沈某喜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该案经东山县公安局侦查结束后,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县检察院立即实施快审快诉,随即将沈某喜起诉至东山县法院。
来源海峡导报大诏安
本文网址分享:http://www.zawww.cn/finance/2020/0316/5914.html